KL5LM(A)本安型矿灯使用说明书
版本号: 2019A
西安昕屹矿用设备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发布
一、概述
1.产品特点、用途及适用范围
KL5LM(A)本安型矿灯(以下简称矿灯)选用功率型高亮度 LED 发光二极管做主、辅光源。输入端采用恒流驱动装置,使 LED 的工作电流基本不随电池端电压变化而变化,从而使矿灯从点灯开始到有效工作时间结束的发光强度基本保持不变。
该矿灯电池腔内置浇封本安电池组,满足本质安全型防爆要求。电池组采用锰酸锂电池组,无记忆、免维护,安全可靠。
KL本安型矿灯用于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携带照明。
2.型号及代表意义
K L 5 L M (A)
修改序号免维护
LED 光源
蓄电池容量 5Ah 锂离子蓄电池矿矿灯
3.产品执行标准
MT1162.1-2011《矿灯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要求》
MT1162.4-2011《矿灯 第 4 部分:KL 型矿灯》
GB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 设备 通用要求》
GB3836.4-2010《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 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Q/XY 01-2019 KL5LM(A)本安型矿灯
4.产品防爆型式:本质安全型。防爆标志:Ex ia I Ma。
5.使用环境条件
矿灯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能正常工作:
1)环境温度0℃~+40℃;
2)可用于高瓦斯矿井
二、结构与工作原理
1. 结构
KL5LM(A)矿灯由三大部分组成:灯头部分(含开关 LED 光源组件)电缆部分,电池部分(含电池组、本安保护板、矿灯保护器、电池槽等)详见图 1。
(图一)KL5LM(A)本安型矿灯结构
1.灯头壳 | 2.灯头开关 | 3.灯头圈 | 4.主光源 | 5.放电板 |
6.辅光源 | 7.光杯 | 8.充电板 | 9.充电正极 | 10.帽钩 |
11.电池槽 | 12.上盖 | 13.锁紧螺母 | 14.电缆 | 15.电缆护套 |
16.螺钉 | 17.密封圈 | 18.保护器 | 19.阻燃海绵带 | 20.电池组 |
21.本安保护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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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原理
矿灯充电后,打开灯头开关 K,电池 E 通过驱动电路 DRI 点亮 LED。当矿灯供电回路万一发生正、负极直接短路时,矿灯保护器 PB 就会在 15ms 内自动切断供电回路,使电路中断,从而保证矿灯使用的安全。当故障消除后,矿灯只要在矿灯充电架(器)上充一下电,即可重新处于工作状态。 充电时,外部电源由充电口进入,通过充电板 CHA 向电池 E 充电,充满自动停止充电。详见图 2
图 2 KL5LM(A)型矿灯工作原理
三、 主要技术参数
KL5LM(A)型矿灯的主要技术参数见表 1
表1 主要技术参数表
项目 | 技术指示 |
额定容量 | 5AH |
额定电压 | 3.7V |
点灯时间 | >11h |
主光源额定电流 | 200mA±10mA |
发光强度 | ≥1cd的锥形光(11小时后) |
电池循环寿命 | ≥500次 |
防爆形式 | Ex ia I Ma |
外壳防护等级 | IP55 |
充电时间 | ≤8h |
照度(1米) | 3500LX |
重量 | ≤200g |
四、产品使用及操作方法
4.1 充电方法
KL5LM(A)矿灯采用灯头充电方式,在符合 MT68-2002《矿灯充电架》标准的具有自动稳压功能的矿灯充电架上进行直接充电。充电时,先将灯头的电源关闭,将矿灯放在充电架上,把灯头的充电插孔,插入充电架的充电插头,顺时针旋转 180°,直至固定位置,接通充电架电源就可自动进行充电。此时矿灯灯头内红色指示灯亮,表示充电正常。当矿灯灯头内红色指示灯自动转换为绿色指示灯,则表示充电结束。充足电时,灯头内充电管理电路会自动停止充电,正常充电时间约为 8 小时。
4.1.1 预循环充电
矿灯为荷电出厂,出厂时已充电至 60%的容量,新购的矿灯不可直接使用,必须先进行放电,放完电后,在充电架上进行激活充电,充电时间不小于 8 小时,充足电后在灯房做点灯时间检查。当主光源放电时间达到 20 小时以上,充足电后可投入使用。新矿灯在第二次充电时,充电时间仍不得小于 16 小时,如此循环 3-5 次,蓄电池容量才能达到最佳状态。
4.1.2 日常充电
日常充电电压设置为自动 6V,因矿灯在使用中放电程度不同,充电时间也不一致,充电时间不大于 8 小时。
4.2 正常使用方法
使用时,按下灯头上按钮开关,使主光源接通进行照明,依次点击按钮开关主、辅光源点亮顺序为:主光源亮→主光源熄灭→辅光源亮→辅光源熄灭→主光源亮。
4.2.1 矿灯可持续放电或间歇放电。
矿灯主光源额定工作电流为 210mA,可点灯 20 小时以上,若超出预订工作时间,请及时切换到辅助光源,以维持更长的照明时间。
4.2.2 矿灯设有过放电控制电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池不会造成过放电。但当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 3.0V 时,过放电控制电路启动,关断照明光源。使用人员务必按照要求使用,在矿灯熄灭之前上井, 以保证安全。
4.2.3 矿灯在正常使用时,不可经常过充电,也不可经常过电。
五.故障分析及排除
故障现象 | 原因分析 | 排除方法 |
灯不亮 | 开关接触不良或 LED 光源损坏 | 检查开关,更换 LED 光源 |
点灯时间不够 | 充电不足 | 补充电 |
新灯未经预循环充电即投入使用 | 按规定进行预循环充电 | |
不能正常充电 | 充电板出现故障 | 更换充电板 |
充电架的充电插头松动或接触不良 | 紧固插头及螺丝,打磨上面锈迹 | |
灯头壳充电触点弹性不足 | 更换充电触点 | |
电池寿命终止 | 更换矿灯 |
六、运输、贮存
1、运输
矿灯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受剧烈机械冲击和暴晒雨淋,不得倒置,严防摔掷、翻滚、重压。
2、贮存
矿灯应贮存在环境温度(0~40)℃,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无腐蚀性介质的仓库内,应远离火源及热源。
七、开箱及检查
1、对照装箱单检查箱内物品是否齐全(应包括矿灯一盏,说明书一份,合格证一份)
2、检查矿灯各部位是否有松动现象,产品外观是否良好,按动开关,矿灯应能点亮。
八、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以免发生意外或电池损坏。
2、本产品为免维护产品,一般不需要维修。如需维修请与本公司联系。维修时不允许更改电子线路、更换元器件、更改参数。
3、矿灯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使用中若发现异样现象,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4、请在矿灯蓄电池寿命期限内使用,关键零部件损坏或蓄电池达到寿命应及时更换。
5、该矿灯必须使用配套的专用充电器充电。
九、安全警示
1、缺少零件的矿灯严禁下井使用。
2、矿灯的维护、维修、充电工作必须在地面进行。
3、严禁摔打矿灯。
4、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或其零部件;严禁随意改动电路及其电子元器件型号规格。
5、严禁将矿灯用于其他用途,如抽烟、放炮等。
6、严禁将矿灯靠近或投入火源中。
7、若更换矿灯保护器,必须采用相同型号且在安标有效期内的产品,保护器应符合MT/T395标准要求。
8、矿灯若出现故障,上井后应立即维修,存在故障的矿灯不能下井。
9、报废矿灯应集中管理,由专业单位或生产单位回收处理。
十、售后服务及联系方式
本产品保修期为12个月,自发货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非人为原因损坏,本公司负责免费维修。凡违反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联系方式:西安市雁塔区咸宁东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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